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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三章 保险合同 –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教材分章节辅导材料 – 第三章 保险合同 –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

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保险合同条款本身文字表达不清、不够准确甚至表述模棱两可,或者是因为双方对保险合同条款理解上的分歧会引起争议。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一)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如果同一词语出现在不同地方,前后解释应一致,专门术语应按本行业的通用含义解释。

2.意图解释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是指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这一原则一般只能适用于文义不清,条款用词不准确、混乱模糊的情形,解释时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文字、订约时的背景、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推定。

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

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当修改与原合同条款相矛盾时,采用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书写优于打印、加贴批注优于正文批注的解释原则。

5.补充解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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