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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法律视角下信用证开证行的审单风险及银行免责

浅谈法律视角下信用证开证行的审单风险及银行免责

摘要:本文从法律视角探讨开证行的审单风险,认为UCP500虽是操作的依据,但大量的审单风险依然存在,在识别及规避风险的前提下,必须熟悉银行免责内容。
关键词:信用证 开证行审单风险 银行免责
根据UCP500的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不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由一家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可以以自身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由自己或授权另一家银行向第三者(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接受委托后,开证行应:1.根据申请书条款,及时正确地开立信用证;2.对信用证的受益人承担凭单付款的责任;3.开证行一经验单付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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