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Bank

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270万元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了一起外资银行在国内违法被行政处罚的信息。

 

信息显示,该外资银行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因该银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两宗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270万元。

 

资料显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法国巴黎银行,持股比例100%。法国巴黎银行早在1860年就在上海开设了首间办事处, 是最早进驻中国的外资银行之一。法国巴黎银行目前在中国拥有近500名员工,通过企业及机构银行和国际金融业务等部门为客户提供银行、融资和咨询服务。

 

本次违法违规,除了该银行主体被罚以外,行长、副行长等人皆遭到处罚。

 

其中,行长赖长庚,自2019年1月1日起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鲍旭涛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4.5万元;

 

David Goyon时任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副行长、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任代理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其处以罚款6万元。


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