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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材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汇编 – 第二章 保险概述

新教材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汇编 –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二章 保险概述(分值:3分)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2.可保风险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风险必须具有可测性)。

3.保险费率计算的依据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险标的(损失的概率)。

4.保险费率厘定的(公平性原则)要求(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应与其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是相适应的)。

6.(保险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赔偿或给付义务,根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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