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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综合案例制作-刘芳家庭综合理财规划方案报告书PPT报告+XLS表

CFP综合案例制作-刘芳家庭综合理财方案家庭理财规划报告书PPT报告+XLS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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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综合案例分组报告案例收集和整理:刘芳家庭综合理财方案PPT报告+EXCEL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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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表包括:

2008税_转职.xls

附表二:卖房比较.xls

附件一:转职与否.xls

方案一.xls(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税负计算、保险规划2、生涯仿真、投资规划、退休规划、财务分析)

方案二.xls(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税负计算、保险规划2、生涯仿真、投资规划、退休规划、财务分析)

方案三.xls(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税负计算、保险规划2、生涯仿真、投资规划、退休规划、财务分析)

方案四.xls(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税负计算、保险规划2、生涯仿真、投资规划、退休规划、财务分析)

方案五.xls(资产负债、现金流量、税负计算、保险规划2、生涯仿真、投资规划、退休规划、财务分析)

摘 要
一、家庭基本情况
二、基本假设
三、财务状况分析
四、理财目标分析
(一)遗产分配
(二)房产计划
(三)职业计划
(四)保险规划
五、理财建议方案
六、产品配置计划
七、风险告知、揭露事项和定期检视的安排

一、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基本情况
刘芳女士是执业律师,2008年初结婚14年的先生罗伦不幸车祸去世,留下年迈父母与12岁女儿。刘芳一身要扛起公婆、父母、智障的弟弟与女儿的赡养责任。
刘芳在1年前开设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最近业务才刚刚稳定下来,2007年税前收入20万元。
罗伦生前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建筑师,在赴工地视查时被酒醉驾车者冲撞,伤重不治过世。2007年罗先生的年收入24万元,含罗先生一家三口的家庭生活支出10万元。另外刘芳赡养父母与弟弟的年支出6万元,罗伦赡养父母的年支出4万元。罗伦过世后家庭支出可降至7万元。
家庭房产状况
家庭基本情况
除房产外,罗伦的存款账户有3万元,养老金账户有5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有8万元,车祸肇事者的赔偿金20万元,与保险理赔金40万元。刘芳的存款账户有2万元,股票基金20万元。

刘芳未参加社保,罗伦生前只由公司投保团体定期寿险与团体意外险各20万元。刘芳与其它家人都没有投保商业保险。
理财目标(一)
十日内需支付罗伦先生生前的医疗费用4万元与将举行的丧葬费用5万元。

因为罗伦过世,刘芳需要比自行开律师事务所更稳定的收入来支应家庭负担。如果现在某家股份制银行拟聘请刘芳担任合规部主管,税前月薪2万元,有社保,年终奖金两个月,年收入成长率6%,若接受将于2008年4月开始任职。刘芳现在思考是否结束律师事务所业务,变现写字楼,接受新职,因此希望理财师给出建议 。
理财目标(二)
依照四位老人的身体状况,预计赡养到85岁,每年每人生活费现值2万元。

打算尽快准备一笔20万元的医疗与看护准备金,供四位老人不时之需 。

扶养智障弟弟到85岁,每年生活费现值2万元。

女儿初中与高中共6年每年学费现值2万元,大学4年每年学费现值3万元,打算送女儿到德国取得法学博士,预计5年每年学费生活费现值20万元。
理财目标(三)
若持续开律师事务所打算做到60岁退休,退休后由女儿接手律师事务所。若转值当合规部主管预计55岁退休。退休后自己的生活费用,预估为每年5万元的现值,也是计算到85岁为止。但在60岁到70岁的10年间,预计每年出国旅行三个月,年费用估计为现值6万元。

3年内不打算再婚。但3年后若遇到合适的对象不排除再婚的可能 。

由于先生突然过世凸显保险的重要性,因此想按照自己的负担规划保险 。

目前的四处房产各有所用,除非现金流量不够,尽量不卖房。
二、基本假设

刘芳问卷得分:11分
根据以下评分规则:
9-14分保守的投资者
15-21分温和的投资者
22-27分激进的投资者
􀂄􀂄我们设风险厌恶系数A在2-8之间(A越大越厌恶风险)。
A= (27-11)/(27-9)*(8-2)+2=7.33
通过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对刘芳的风险容忍度测试,可以判断刘芳是温和的投资者,风险厌恶系数为7.33。

四、理财目标分析
中国遗产继承的有关规定:

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在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故其父萧景、母亲齐真、妻子刘芳、女儿罗敏均能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获得罗伦四份之一的遗产

在分别财产制下的遗产分配

由于假设罗伦和刘芳在婚前无财产,在分别财产制下罗伦在婚姻存续期所得的财产均为本人所有,不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故罗伦的遗产只能是其名下的个人财产,而不涉及妻子的个人财产。
假设罗伦的团体定期寿险和意外保险的受益人为妻子刘芳。故保险理赔40万为刘芳的私人财产,不计入罗伦的遗产。

遗产情况: 存款3万
养老金5万
住房公积金8万
车祸肇事者赔偿20万
房产(65-20)+(180-100)=125
医疗和丧葬费4+5=9
故罗伦可分配遗产为3+5+8+20+125-9=152
遗产分配: 父亲萧景38万、母亲齐真38万
妻子刘芳38万、女儿罗敏38万

共同财产制下的财产分配

在共同财产制下罗伦在婚姻存续期内的财产收入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其遗产则是罗伦与妻子共有财产的一半.
假设罗伦的团体定期寿险和意外保险的受益人为妻子刘芳。故保险理赔40万为刘芳的私人财产,不计入夫妻的共有财产
财产情况: 罗伦的财产: 161万
刘芳的财产: 存款2万、基金20、房产150万(净值)
医疗及丧葬费: 9万
夫妻共有财产:161+2+20+150-9=324万

罗伦遗产:324/2=162万
遗产分配:父亲萧景40. 5万、母亲齐真40. 5万、
妻子刘芳40. 5万、女儿罗敏40. 5万

卖房方案比较
1) 按照刘芳的意愿,不卖房产,变现房产
以外资产来支应生活与房贷支出

2) 变现住宅一,将刘芳父母与弟弟接来自
宅共住。

3) 变现写字楼,办公室改为租用,月租金1
万元。
附表二:卖房比较.xls
方案一
刘芳除了4处房产以外,其他资产可以变现的只有有20万的股票基金。

1、变卖股票基金:

赎回款 :200,000元

NPV1=-4,447,539.45

详见附表二:卖房比较.xls
方案二
2、变卖住宅1,

通过现金流量表计算得知:
售 房 款 :900,000元
税金合计:36,667元
还 房 贷 :300,000元
房产转让所得:900000-36667-300000=563,333元
NPV2=-3,735,032.41
详见附表二:卖房比较.xls

方案三
3、变卖写字楼

售 房 款 :2,400,000元
税金合计:133,200元
归还房贷:1,500,000元
转让所得:2400000-133200-1500000=766,800元

NPV3=-2,133,660.73
详见附表二:卖房比较.xls

方案比较

NPV1=-4,447,539.45
NPV2=-3,735,032.41
NPV3=-2,133,660.73

房产规划结论
由于家庭收入大幅降低,而家庭赡养负担沉重,房贷压力巨大,不仅7个人的生计支出难以维系,家庭现金流量也出现严重不足,如果不卖出房产生活将无以为继,就算卖住宅1或卖写字楼改租,都仅够维持12年左右的生活支出,从50-55六年间理财准备出现赤字的情况。

更优方案将在下面结合职业规划说明

继续开设律师事务所与转任银行合规部主管比较:

税后收入现值比较

开事务所08年税后收入:112,650
当主管08年税后收入 : 172,680

开事务所60岁退休,其总收入折现值为4,383,048

当合规部主管55岁退休,其工资收入折现值为4,305,875,延期收入折现值为359,516,总收入现值合计4,665,391。

附件一:转职与否.xls

生涯转换建议:
对刘芳女士进行转职前后的几项比较之后得出:
1、刘芳女士当合规部主管后,税后收入现值高于开律师事务所的收入现值,更重要是当期收入有较大提高,有利于改善当前家庭收支状况。
2、由于遭遇家庭变故,刘芳的工作收入为家庭唯一收入来源,负担沉重,当合规部主管收入稳定,更有利于负担家庭开支,并可享受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障,后顾之忧更小。
综上,建议刘芳女士转做银行合规部主管。
(四) 保险规划
根据刘芳及其家庭实际情况,其家庭保额总需求如下:

根据遗属需要法计算出保额需求390万元,并结合“双十原则” ,建议刘芳对保险做如下表所列保险产品。

刘芳拟购买保险产品表
保险建议
考虑到刘芳需独力赡养4位老人,随着他们年龄增长,身体状况逐步转差,医疗费用支出将加重;另外,其弟弟患有智障,故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建议刘芳为4位老人和她弟弟购买购医疗险和意外伤害险。
保险建议
若三年后刘芳再婚,根据遗属需求法,由于其丈夫有收入,其遗属生活费用年缺口将缩小,令家庭保额总需求减少(具体额度按其丈夫收入情况、退休年龄而定)。故刘芳应相应调减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保额。
另外,由于本方案已为刘芳作出理财规划,其一生的现金流充足,故其丈夫基本不需购买定期寿险。但可是适当配置医疗险、意外伤害险。
五、选择转职并变现写字楼后情形
要求:
刘芳选择转职,变现写字楼,不卖三处住宅,计算刘芳家庭达到所有理财目标所需要的内部报酬率,并根据内部报酬率或风险属性分析,作投资组合建议,配置详细的投资产品。
需考虑保费的现金流量。

附:案例题目:

案例4 刘芳案例

刘芳是你的新客户,最近面临好几项重要理财决策,需要金融理财师的协助。经过初步沟通面谈后,获得以下家庭、事业与财务信息:

一、案例成员背景:
姓名刘芳罗敏刘山沈妹刘军罗景齐真
关系本人女儿父亲母亲弟弟公公婆婆
年龄38岁12岁68岁65岁36岁70岁67岁
职业律师学生退休退休无退休退休
健康佳佳尚可尚可智障尚可尚可
刘芳是执业律师,2008年初结婚14年的先生罗伦不幸车祸去世,留下年迈父母与12岁女儿。刘芳一身要扛起公婆、父母、智障的弟弟与女儿的赡养责任。

二、收支情况(2007年)
刘芳在1年前开设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最近业务才刚刚稳定下来,2007年税前收入20万元。罗伦生前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建筑师,在赴工地视查时被酒醉驾车者冲撞,伤重不治过世。2007年罗先生的年收入24万元,含罗先生一家三口的家庭生活支出10万元。另外刘芳赡养父母与弟弟的年支出6万元,罗伦赡养父母的年支出4万元。罗伦过世后家庭支出可降至7万元。

三、资产负债情况(2007年底)
房产住宅一住宅二住宅三写字楼
登记名字刘芳罗伦罗伦刘芳
用途供父母与弟居住供公婆居住自己家庭居住律师事务所用
使用年数9年1年4年1年
面积100平米80平米200平米200平米
目前价值90万元65万元180万元240万元
房贷余额30万元2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剩余年限11年10年16年19年
除房产外,罗伦的存款账户有3万元,养老金账户有5万元,住房公积金账户有8万元,车祸肇事者的赔偿金20万元,与保险理赔金40万元。刘芳的存款账户有2万元,股票基金20万元。

四、保险状况
刘芳未参加社保,罗伦生前只由公司投保团体定期寿险与团体意外险各20万元。刘芳与其它家人都没有投保商业保险。

五、理财目标
1.十日内需支付罗伦先生生前的医疗费用4万元与将举行的丧葬费用5万元。
2.在罗伦突然过世之后,刘芳的身心受到很大的冲击,预计未来三个月暂停接案来调整过渡。预计未来一年收入将调降为15万元,一年后回到正常情况,之后随着客户稳定预计每年会有10%的收入增长。
3.因为罗伦过世,刘芳需要比自行开律师事务所更稳定的收入来支应家庭负担。如果现在某家股份制银行拟聘请刘芳担任合规部主管,税前月薪2万元,有社保,年终奖金两个月,年收入成长率6%,若接受将于2008年4月开始任职。刘芳现在思考是否结束律师事务所业务,变现写字楼,接受新职。
4.依照四位老人的身体状况,预计赡养到85岁,每年每人生活费现值2万元。
5.打算尽快准备一笔20万元的医疗与看护准备金,供四位老人不时之需。
6.扶养智障弟弟到85岁,每年生活费现值2万元。
7.女儿初中与高中共6年每年学费现值2万元,大学4年每年学费现值3万元,打算送女儿到德国取得法学博士,预计5年每年学费生活费现值20万元。
8.若持续开律师事务所打算做到60岁退休,退休后由女儿接手律师事务所。若转值当合规长预计55岁退休。退休后自己的生活费用,预估为每年5万元的现值,也是计算到85岁为止。但在60岁到70岁的10年间,预计每年出国旅行三个月,年费用估计为现值6万元。
9.3年内不打算再婚。但3年后若遇到合适的对象不排除再婚的可能。
10.由于先生突然过世凸显保险的重要性,因此想按照自己的负担规划保险。
11.目前的四处房产各有所用,除非现金流量不够,尽量不卖房。

六、问题
1.依照目前的宏观经济条件设定回答下列问题时各项合理的假设,如存贷款利率与汇率、收入成长率、通货膨胀率、房价与学费成长率、投资工具预估报酬率、房屋与汽车折旧率、社保提拨率与相关税率等。
2.分别编制罗伦先生过世前与过世后的资产负债表,刘芳家庭在罗伦过世前一年与过世后一年的现金流量表,并做家庭财务诊断。
3.假设罗伦先生与刘芳女士在婚前无财产,结婚时采取分别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当罗伦先生突然过世未留遗嘱时,在遗产分配上有何不同? 请列出在两种财产制下,法定遗产应该分配给继承人的金额。
4.当罗伦先生过世后,由于家庭收入大幅降低,而负担沉重,请拟定四个方案来平衡现金流量(需考虑税负因素),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提供建议。
1)按照刘芳的意愿,不卖房产,变现房产以外资产来支应生活与房贷支出。
2)变现住宅一,将刘芳父母与弟弟接来自宅共住。
3)变现写字楼,办公室改为租用,月租金1万元。
4)同时采取方案二与方案三。
5. 请帮刘芳安排合理的保险规划,范围涵盖寿险、医疗险、财产险、责任险等。如果3年以后再婚的话,保险方面还需考虑如何调整? 其它家人应该买什么保险?
6. 请比较继续开设律师事务所,与转任合规部主管的税后收入、成长潜力与现金流量状况,对刘芳的生涯转换提出适合的建议。
7.请按建议方案计算刘芳家庭达到所有理财目标所需要的内部报酬率,并根据内部报酬率或风险属性分析,作投资组合建议,配置详细的投资产品。(需考虑保费的现金流量)
8.请制作刘芳家庭的理财规划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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