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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部银行法律基础PPT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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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抵押
1、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之占有而为债权提供的担保。

2、禁止抵押的财产
(1)、禁止流通的财产
(2)、国家机关的财产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不得设定抵押,但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
(4)、土地所有权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须以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为有效抵押的前提。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7)、违法、违章的建筑物

3、限制抵押的财产
限制流通的财产可以进行抵押,但在实现债权时,担保物应按照对限制流通物的处理规定来处理。比如,限制流通的文物由文物部门收购,以收购价金清偿被担保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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