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适用滚动质押-动产质押总量控制)
甲方(质权人):
地址:
乙方(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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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监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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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编号为 的《商品融资质押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质押合同及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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