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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竞聘港城分理处主任的通知

各支行,分行各部室、附属机构、直属机构,各二级支行、分理处:
经研究,决定在全行范围内公开竞聘港城分理处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中国工商银行防城港分行港城分理处主任。
二、资格条件
1、熟悉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规,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具备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对工作表现优秀,实际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知识、经验和能力的,经所在部行推荐并经市分行审定,可适当放宽学历、从业年限要求。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身体健康。
三、竞聘工作程序
1、公开报名:应选人员填写《管理人员公开选拔报名表》,报分行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将报名情况进行整理,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3、笔试:应试者以“拟任职岗位履职设想”为题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不少于1000字),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同时提交。
4、面试:根据笔试结果,由分行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1)演讲:应试人员演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要求尽量脱稿),演讲内容可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及简历、业务工作能力及现任岗位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对拟任岗位职责的理解、拟任岗位的履职设想及主要工作思路。
(2)答辩:由应试人员回答面试领导提出的问题。
(3)面试小组由分行行级领导、人力资源部及分行相关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5、面试小组成员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后,提出是否选用的意见。人力资源部将面试意见汇总后,报分行党委审定。
四、任职
分行人力资源部根据市分行审定意见按规定程序对拟任职人员办理聘任手续。
五、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期为2009年12月14日上午11:00;面试时间由分行确定后另行通知。
联系人: ,电话:2044580、13505806377(666377),NOTES: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笔试:应试者以“拟任职岗位履职设想”为题提交一份书面报告(不少于1000字),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同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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