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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质押存单的核押构成

试论质押存单的核押构成

由于近年来以虚假存单质押骗贷活动猖獗,一些银行对存单质押极为谨慎,甚至制定了一些只办理本行系统或同城本行系统乃至本行的存单质押的土政策,而不敢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存单。这样做,从法律角度看,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因为它毕竟不能解决真假存单“调包”的问题,也没有解决存单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正因如此,许多银行对存单质押颇感头疼。其实,如果能准确把握用于质押的存单的核押构成及相应的停止挂失、支付构成,存单质押仍不失为最安全、最便捷的贷款担保方式。

核押,即对存单真实有效性的核实确认,它的法律后果在于:它是一种对特定存单权利主体作出的承担存单风险责任的承诺,附随于存单义务,是对存单权利的担保。存单未经核押,开具行对存单权利主体只承担存单义务,即(略),贷款行应未雨绸缪,使其格式文件严谨化、规范化,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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