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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开发抵押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法律问题

住房开发抵押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法律问题

商业银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住房开发贷款时,一般要求借款人提供有效担保,实践中,借款人较多的是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借款之抵押担保,贷款银行也乐意接受此类担保(为方便起见,本文将此类以项目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的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简称为住房开发抵押贷款)。而住房开发抵押贷款发放后,该项目经过一定时间的开发,作为开发商的借款人往往要将房屋预售给个人,个人在购买期房时,一般也要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将所购期房及相应土地使用权抵押给贷款银行,这就使得在同一块土地使用权上,发生了两个抵押权,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将在对本行发放的住房开发贷款与同一项目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行通常采取的一些做法,对两者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作一简单梳理。

一、住房开发抵押贷款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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